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习资料 > 文章

产融结合的法律形式之四:混业企业集团

时间:2018-06-01    点击: 次    来源:秘书处    作者:孙晋 - 小 + 大

混业企业集团也可称之为混合企业集团,简称混业集团,与混合联合企业比较接近,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发达国家出现的一种独特的跨部门跨行业垄断联合组织。   [66] 混合联合企业在当代西方经济学界,除指企业的混合合并外,还指通过合并实行广泛多样化经营的企业组织。而混业企业集团一般指在不同业务领域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群体,且其中至少有一个公司从事银行、证券或保险三种金融业务中的一种业务。   [67]  二者在概念上的差别不大,仅以跨业是否涉足金融业而界分。混业企业集团实际上是工商产业与金融业的混合合并之产物,所以其在对产融结合限制较少的欧洲较为常见,我国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产而融由融而产的跨业合并越来越多见,混业集团中的工商企业在各国一般不受监管,我国产业资本占主导地位的混业集团在法律上不属于金融机构,意味着这种类型的混业集团整体上游离于金融监管,这给监管当局监管集团内的金融机构造成困难,形成风险积累   [68] 。所以作者主张由融而产型混业集团当无异议归为金融机构,且把由产而融型混业集团一定条件下认定为金融机构,以避免金融监管真空现象持续下去;同时将企业集团纳入反垄断法之经营者经济力集中规制范畴。   [69] 这些内容将是文章重点论证的问题,留待后文详述。至于混业集团与金融集团的关系,作者认为,混业集团是上位概念,混业集团既可以是工商产业主导合并金融机构形成,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主导之下合并工商业组成,而金融集团一般仅指由融而产这种产融结合模式或者金融业当中不同业务的综合经营模式。与典型的产融型企业集团比较,混业企业集团主要是工商企业主导的企业集团,集团内有金融机构,但在集团内不占主导地位,如资产规模小和机构数量少,以及在行业内的影响不大,而且金融机构与集团内企业是相互持股,而不是被集团母公司控股,不属于典型的产融型企业集团。但是只要在这类企业集团内由工商业母公司控股金融子公司或者与金融机构相互持股,就应该认定其属于产融结合型企业集团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国家60年代的第三次合并浪潮最主要特征就是企业普遍实行经营多样化组成混业集团,即广泛渗入与其原来经营业务很少或毫无联系的产业部门,而且很多采用合并或控股现成企业的方式向其他部门扩张。这股浪潮最先在美国涌起,以后逐渐波及西欧各国和日本。企业实行经营多样化有各种各样的动机。主要是:原来经营部门的市场容量已达饱和状态,或生产集中和垄断程度已经很高,便把积累的资本投向其他部门以获取高额利润;适应市场供需的变化,减少风险,获得稳定利润;战后科技进步使产业结构不断变化,把资本转向新兴部门或利润率较高的部门,以确保投资安全;合并现成企业,迅速扩大企业的经济力量,增强竞争能力;买进卖出企业,进行投机性投资,谋求财务上的利益。企业实行跨部门扩张有两种形式:一是传统的康采恩,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或谋求投资安全,收买一些与经营部门很少或并无联系的现成企业,或自行创建新企业,但并不改变它经营的主体部门,形成多样化康采恩。例如,美国钢铁公司除生产钢铁外,还经营机器制造、化工等部门。这些部门中的企业,有的是合并来的,有的是自己创建的。二是大企业为了迅速扩大其经济力量或谋求财务上的利益,大批收买或控股毫无联系的现成企业,形成杂烩式的联合公司或混业集团。最初实行经营多样化的是大型工商企业,到了80年代末90年代大型金融企业也通过合并或控股开展多样化经营,如兼营银行、证券经纪、信托、保险以及多种非金融工商业务,形成金融混合联合企业或金融集团   [70]

现实当中,混业企业集团和传统的康采恩最容易混淆。国内政治经济学学者一般主张,虽然二者都是跨部门的多家企业的联合,但两者具有显著的差异:

康采恩所属企业之间在生产或职能上都具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企业集群中最大者为主体部门。混业企业集团则不同,在集团控股企业控制之下的,既有在生产或职能上相互联系的企业,也有很多是毫无联系的。

康采恩实行跨部门经营,或是自建厂房设备,或是收买现成企业。混业企业集团的控股企业进行扩张则一般采用合并控股控制现成企业的方式。

康采恩是生产的联合体,是生产和资本的集中。混业企业集团所属企业并不形成统一的生产组织,侧重财务上的联合和资本的集中。

在组织管理上,混业企业集团实行较康采恩更高的分权体制。

但也有学者认为康采恩是由不同经济部门的众多企业联合组成的企业战略联盟,参与的企业在服从集团的发展战略与整体利益前提下保持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性,是一种跨国、跨地区、跨行业的混业企业集团,所以主张混业企业集团是康采恩的发展和变种。

上一篇:产融结合的法律形式之三:全能银行

下一篇:习近平总书记党建思想的核心内涵

| 京ICP备15043282号-1  |   版权所有: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59号 |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4号西楼2层  |  电话:010-5728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