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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能源企业的产融结合之路

时间:2020-02-25    点击: 次    来源:秘书处    作者:余嘉明 刘洁 - 小 + 大

摘要:当前,很多大型中央能源企业已经广泛投资于金融产业,社会各界对此存在不同看法,有的赞成,有的反对。通过对我国中央能源企业发展金融产业的政策环境分析,归纳了主要中央能源企业开展金融产业的有关情况,结合现代企业产融结合的实践,提出了中央能源企业产融结合的思路和相关建议。

 

关键词:公司战略,中央能源企业,产融结合;政策

 

0  引言

一段时间以来,主要中央企业,特别是中央能源企业纷纷加大了在金融产业的投资。社会各界对此既有赞成的观点,也有反对的声音[1-6]。回顾我国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历史发现,中央企业的产业定位与选择均是以一定时期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政策为导向的,目前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多元化经营的现状,主要是基于我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大背景,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和自身发展需要所做的决策。同时,大型国有企业具有良好的资本、人才和资源方面的优势,通过多元化经营,能够迅速做大做强。这种政策环境、企业自身求发展的内在动力正是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开展业务多元化的良好土壤,很多大型中央能源企业,如石油、电力行业的中央企业,历史上都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股权投资,其中包括参股或控制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在目前新的政策环境中,中央能源企业要不要发展金融产业?如何发展金融产业?本文在介绍我国中央企业发展金融产业的政策环境、产业现状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电力行业中央企业的有关情况,结合现代企业产融结合的理论与实践,探讨中央能源企业产融结合的路径。


1  中央企业发展金融业务的政策环境

讨论中央企业发展金融产业的政策,要回答以下问题:金融是主业还是辅业?如果不是主业,会不会被分离?主管部门对中央企业大力发展金融产业的立场如何?下文通过对相关政策的梳理,试图阐述当前中央企业发展金融产业面临的政策环境。

 

1.1  国企主辅分离政策未明确金融产业是必须分离的辅业资产

2002年,国务院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国资委出台了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国经贸企改[2003]27号文、国资分配[2003]21号文等一系列文件。其中规定,“非主业资产指按照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和专业化分工原则,需要分离的辅业资产、后勤服务单位的资产以及与主业关联度不大的其他资产(三类资产)”,“实施改制分流的辅业资产主要是与主体企业主营业务关联不密切,有一定生存发展潜力的业务单位及相应资产,主要包括为主业服务的零部件加工、修理修配、运输、设计、咨询、科研院所等单位”。这类资产改制后的“改制企业与原主体企业除产权关系外,不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原主体企业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有人认为,按照上述政策规定,中央企业的金融资产类似于“三类资产”中“与主业关联度不大的其他资产”。但有关部门对于中央企业主业以及非主业的具体内容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主辅分离改革”一般指辅业资产和企业办社会(如医院、学校、公安、邮电)形成的后勤资产。该政策是在国有企业非主业资产普遍资产质量差、经营困难的背景下提出的,而金融产业属于资本密集行业,准入壁垒较高,一般不认为是低效资产。因此,在主辅分离改革中,中央企业的金融资产被允许继续保留甚至进一步扩张。比如5号文颁布实施后,中国电力财务公司仍然被保留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成立之后,也成立了自己的财务公司。

 

1.2  部分金融产业可被视为与主业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而纳入国资委鼓励发展的产业范畴

为了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调整,规范中央企业投资活动,国资委从2004年开始,陆续对中央企业主业进行了确认,并予以公布。国家电网公司成为第一批被确认和公布主业的央企之一,其主业为“电力供应与生产”与“相关专业技术服务”,金融业并未被明确列入其主业范围。事实上,部分金融业如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保险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为“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国资委《关于公布中央企业主业(第一批)的通知》文中又指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对外合资合作和并购活动等应遵循突出主业的原则;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活动,避免盲目扩张,减少投资风险。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规划中符合主业发展的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对非规划内、非主业的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

2007年,国资委又下发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的通知》3个文件,对中央企业投资活动的报告制度进行了规定,其中提到,“非主业投资不符合企业调整、改革方向,影响主业发展的”,国资委可以予以否决。而且,非主业性质的投资,包括房地产、金融、证券和保险业投资等,被视为重大投资活动,“须及时向国资委报告并报送有关材料和情况”。

2008年7月,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央企负责人视频会议上,依然强调将严格控制中央企业并购重组行为,但对于央企投资金融产业,只要求“禁止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1.3  近来国资委明确表示支持央企推进产融结合

 

随着国资委重组央企目标(2010年要缩减到80-100家中央企业)的迫近,国资委对于中央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的态度发生了一定变化。2009年4月,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对中国电财、五矿财务公司调研时指出,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必须充分认识产融结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将来,中央企业要建成30到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金融的结合是必然的”。国资委研究中心在“产融结合与风险控制”专题会上也表示,产融结合是企业做强做大的必然途径,国有企业要积极探索产融结合的模式和途径。产融结合要紧紧围绕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戒贪”、“戒多”、“戒急”,切实做好产融结合的基础工作,有效规避产融结合的风险。近年来,主要中央企业在金融产业上扩大规模,扩充业务种类,国资委及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简称“一行三会”)等金融监管部门也给予了积极引导和鼓励。

 

由此可见,国资委、“一行三会”等主管部门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鼓励中央企业适当开展产融结合;在业务审批中,也适度支持中央企业进行金融股权投资。可以说,在控制风险、符合金融行业监管的前提下,中央企业发展做大金融产业具有较为宽松的环境。

 

2  中央能源企业发展金融业务的情况

2.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中石油”)近2年在金融产业方面步伐较快。2009年,中石油收购了新疆克拉玛依商业银行,更名为昆仑银行;还增资昆仑信托公司,其银行、保险、信托、投资的金融版图大体形成。如图1所示。

中油资产管理公司: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子公司,是集团公司重要资本运营平台。公司注册资金50.2亿元。

 

中油财务公司:中油财务公司是中石油最早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目前注册资本金30亿元。

 

中意人寿保险公司:由中石油集团与意大利忠利保险公司合资组建,注册资本27亿元,持股比例各为50%,总资产超过300亿元。

 

中意财产保险公司:由中油财务公司与意大利忠利保险公司合资组建,注册资本5亿元,持股比例各为50%,是中国首家中外合资的财产保险公司。

 

昆仑银行:2009年,中石油集团通过现金方式认购克拉玛依商业银行新发行股份并更名为昆仑银行,中石油持股比例高达92%。

 

昆仑信托公司:2009年6月,中国石油全资直属子公司中油资产管理公司以现金对金港信托增资,并更名为昆仑信托。增资后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07亿元增加到30亿元。

 

2.2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中海油”)旗下金融板块门类最为齐全,有财务公司、中海信托、自保公司、投资控股、中海基金、海康保险等公司。如图2所示。2007年,中海油集团金融产业实现利润总额34亿元,占集团利润总额的6%。

 

 

2007年上半年,中海油在内部启动了金融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措施包括:①中海油在集团层面设立金融业务决策委员会,集中负责集团资金和金融业务的管理政策,并对一般金融业务的投资进行决策,审议重大战略性的金融业务投资机会与方案,向公司管委会提出决策建议,力求实现公司金融业务专业集中管理。②资金管理部变为资金与金融业务管理部,作为总公司资金与金融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和总公司金融业务决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集中负责公司的债务融资、金融投资管理、风险控制以及衍生工具的使用。③明确了管理界面,金融业务决策委员会负责重大事项决策,资金与金融业务管理部负责资金分配与监管,下属各金融机构负责具体经营与运作,实现决策、监管、经营功能分离。如图3所示。

2.3  国家电网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积极布局金融产业,目前已形成涵盖财务公司、信托、证券、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保险经纪、期货经纪在内的门类较为齐全的金融平台,如图4所示。

 

 

国网资产管理公司。2009年,国网资产管理公司在国网公司金融资产管理部的基础上设立,专门负责整合、运营管理公司系统的金融产业。注册资本为100亿元。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前身是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999年改组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面向集团内部的结算业务、资金业务、信贷业务和债券承销、证券投资等投资银行业务。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由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31家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在北京发起成立,注册资本金12亿元,于2008年10月28日开业。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6月由国家电网公司设立,2009年6月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美国万通人寿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7.49亿元。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5月。2006年初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至15亿元,国家电网公司成为第一大股东。

 

英大证券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96年的蔚深证券公司,后经过股权重组,2006年增资扩股并更名为英大证券公司。目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国家电网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其他主要股东也是国网系统企业。

 

长安保险经纪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注册资本2.29亿元,由国网系统多家企业发起设立。

 

鲁能金穗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原由山东电力公司、山东省粮油集团总公司以及山东粮食中心批发市场共同出资组建。后由英大证券、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英大信托增资扩股,目前注册资本1.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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