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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9年度中关村企业改制挂牌和并购支持资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03-17    点击: 次    来源:科技金融处    作者:科技金融处 - 小 + 大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科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金融与科技、产业、经济深度融合,建立适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助推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9〕6号)(见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中科园发〔2019〕7号)(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9年度中关村企业改制挂牌和并购支持资金项目征集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二)已完成改制、挂牌或并购。

二、申报项目

(一)申请改制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给予每家改制企业10万元资金支持。

2.支持条件

(1)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领域(见附件3)、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且未来三年有明确技术创新工作规划;

(2)取得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3)由证券公司辅导进行改制;

(4)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涉及本次改制的《名称变更通知》。

3.申报材料

(1)企业支持资金申请表(含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未来三年技术创新工作规划;

(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涉及本次股改的《名称变更通知》复印件,以及与证券公司签订的改制顾问协议复印件。协议为企业挂牌或上市整体协议的,需明确有改制服务的相关内容,或由证券公司出具提供改制服务的相关材料。

(二)申请挂牌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给予每家获准在北京四板市场标准板和科技创新板挂牌的企业5万元资金支持;给予每家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30万元资金支持。

2.支持条件

(1)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领域(见附件3)、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且未来三年有明确技术创新工作规划;

(2)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北京四板市场标准板和科技创新板挂牌的函或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3)在支持资金拨付时,企业未在四板或新三板市场摘牌。

3.申报材料

(1)企业支持资金申请表(含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未来三年技术创新工作规划;

(5)获准在北京四板市场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四板挂牌函及北京股权登记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初始登记托管通知书》或《股权托管通知书》复印件。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应提交新三板挂牌函复印件。

(三)申请并购支持资金

1.支持对象和支持内容

对并购交易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交易,按照并购交易额的5‰给予并购方企业资金支持,对单个项目的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每家企业的年度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条件

(1)并购方应在境内外上市,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并购方及被并购方应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领域(见附件3)、具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

(3)并购方通过本次并购首次取得被并购企业的绝对控股权(股权占比超过50%),且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股权变更;

(4)并购方为新三板企业的,其并购行为需最终获得全国股转公司批准。

3.申报材料

(1)企业支持资金申请表(含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情况);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并购双方就并购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或增资协议复印件,被并购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并购前、后公司章程复印件。如被并购企业为境外企业且无法提供公司章程的,需提供其他完成股权变更的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

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至3月8日(星期五)。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四、材料受理

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淀区新建宫门路2号北京股权交易中心

改制申请受理:郭俊松 59207231

挂牌、并购申请受理:洪流 56793129

五、征集要求

(一)中关村企业改制挂牌和并购支持资金申报材料应按照申报书(见附件)格式准备一式两份,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装订线在左侧,封面、骑缝加盖企业公章。中文如无特殊要求一律采用简体,字号为四号宋体,行间距为20磅,英文、罗马字符、阿拉伯数字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材料一致,其中申请表采用doc或docx格式,其他文件统一扫描形成一个pdf格式文档。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于受理现场一同提交。

(二)申请企业应承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按照中关村管委会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的原件进行校对,若存在信息虚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申报提交的相关材料仅用作当期当次评审使用,不再退回。

(三)按照《实施细则》第二条,本次支持项目金额根据中关村管委会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情况,在最高限额内进行适当调整。

六、政策咨询

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耿留睿 88828879

七、投诉建议

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刘研 88828972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关村管委会科技金融处

2019年2月27日

     附件1.《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docx

     附件3.中关村重点产业领域.docx

    附件4. 2019年改制挂牌并购支持资金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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