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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的通知

时间:2018-11-30    点击: 次    来源:管委会创新处    作者:管委会创新处 - 小 + 大

中关村示范区各企业、产业联盟:

为加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提升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和社会团体的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培育工作方案》(中科园发〔2015〕64号),第二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集中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主体

试点、示范单位包括企业和产业联盟两大类。企业是指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产业联盟是指主要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工作或会员大部分在中关村示范区,有利于自主创新和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并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或备案的非营利性组织。

申报试点单位应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积极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不少于2项,或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际标准化会议等活动不少于2次。申报示范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国内外标准化工作基础,积极主导或参与创制国际、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不少于5项;或承担过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或积极参与或承办国际标准化活动不少于5次。培育工作方案产业领域选择中关村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大健康、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交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

第一批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动态调整办法》进行调整,符合试点示范企业、社会组织评价标准的,继续保留试点、示范单位资格。

三、申报材料及形式

1.申报单位需填写并提交《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盖首页章和骑缝章。

2.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供上述申请表的电子版。

四、工作流程

1.申报与受理

申报单位将纸件及电子件申报材料送至所属分园管委会或所在区质监部门,分园管委会或区质监部门进行形式审核并出具意见,将通过形式审核的纸件及电子件申报材料汇总至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

产业联盟可直接将纸质件及电子件(电子件用U盘拷贝)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关村管委会,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512。

2.审核

中关村管委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托专业机构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培育工作方案》(中科园发〔2015〕64号)确定的选择条件及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中关村管委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复审,确定复审通过单位名单。

3.公示

复审通过单位名单将在中关村管委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亚健    84380191

钟锌章    57520097

矫玉洁    88828912

田  川    64288598

附件:1.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培育工作方案(2015年-2017年)的通知(中科园发〔2015〕64号)

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申请表》

3.各分园区、区质监局受理人员联系方式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30日

附件1.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培育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doc

附件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申请表.doc

附件3.各分园区、区质监局联系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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